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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:这10种高毒农药禁止通过互联网经营销售
发布日期:2019/7/23  点击:1220
        7月11日,农业农村部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“制定农药禁限用地方标准”的建议,发布了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566号建议的答复》(下称“《答复》”)。
        根据《答复》,农业农村部近年来在强化高毒农药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包括:
——加快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步伐。2002年以来,我部在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,已对67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限用措施,其中禁止使用的农药45种,限制使用农药22种。
——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。在试点基础上,制定发布《限制使用农药名录(2017)》,在全国范围组织推行高毒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,采取专柜销售、实名购买、购销台账、溯源管理,实现从生产、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。同时,禁止通过互联网经营销售高毒农药。严格限制高毒农药使用,不得用于果菜茶生产。
——加快低毒低风险农药推广应用。鼓励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、登记,开展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助试点,逐步减少高毒高风险农药用量。
        据了解,下一步,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,加大力度、强化措施,全力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,采取三项措施,力争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。
——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。组织专家开展10种高毒农药淘汰对农业生产、企业经营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研究,逐个形成综合评估报告,提出高毒农药淘汰的时间表和配套政策措施。
——引导企业转产升级。鼓励企业开发引进替代高毒农药的新产品、新工艺和新设备推进转产,加快替代新产品登记审批进程,引导企业转产升级。
——加强宣传指导。加大对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的培训力度,普及推广绿色防控技术,确保高毒农药淘汰工作落实到位。
        10种高毒农药:涕灭威、灭线磷、水胺硫磷、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、克百威、氧乐果、灭多威、磷化铝、氯化苦
       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农业农村部第2552号公告中规定,自2019年1月1日起,将含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“检疫熏蒸处理”,禁止含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使用;自2019年3月26日起,禁止含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。
来源:世界农化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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